(原标题:男子与母亲吵架打伤路人)

一男子因琐事与母亲在菜市场发生争吵,被路人责备不孝,男子不服将路人打伤。12月15日,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认为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去年8月21日12时许,在衡阳市雁峰区仙姬巷一菜市场内,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琐事与母亲争吵,路人黄某酒后路过,认为王某不孝,就上前推搡王某,要其下跪向 母亲道歉。王某不愿跪,黄某用手扇了王某耳光,王某用拳头击打黄某面部,经鉴定其伤势为轻伤二级,十级伤残。案发后,双方和解,王某向黄某赔礼道歉,并赔 偿了黄某经济损失25000元,得到了黄某的谅解。(潇湘晨报 通讯员 肖广军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