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5日讯(记者 戴勤 蒋剑平 通讯员 曹良海)1月15日,隆回县荷香桥镇居民周炎光家出示的一张70年前的借条,引起极大关注。借条已经泛黄,裱在一张白纸上,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见,写着:“借爱国人士周连池先生大米陸拾肆斗、大肥猪壹条、银元肆佰贰拾块、铜钱伍佰块、小钱十贯,祖国统一时来中央。八路军贺龙,一九四五年三月。”上面盖有贺龙和一个叫陈菊生的人的印章。

    周炎光说,这张借条是其父亲周连池留给他的遗物。因为在土改时,家里成分划为地主,所以一直不敢将借条公之于世。直到1989年,周连池病危,才对周炎光讲,因为家里成分问题,他对不起儿子,让儿子跟着一起受苦。他给儿子留了一样东西在族谱里,在家里困难的时候,可拿去找政府。

    周连池去世后,周炎光寻找父亲留给他的遗物,但没找到。直到2003年,周炎光在翻看周氏族谱时,才发现双页封面中有一个黑色的东西,用刀片刮开,发现是一张八路军写给父亲的借条。拿到借条后,周炎光到长沙、北京求证。湖南省收藏协会咨询鉴定监制中心出具证明,认为“该借条的纸张是1949年前记账的契格纸,墨迹和印章都属于旧迹”。但借条的真实性没有得到确认。

    据隆回县文物局专家戴鹤介绍,早在2009年时,他就看过这张借条,并对借条的真实性进行了考究。他提出了几个疑点:一是当时周炎光给他看借条时,还给他看了其父周连池与贺龙的合影,照片上贺龙穿的是元帅服,而1945年贺龙尚未授元帅衔;二是贺龙的印章形状不对,贺龙印章是四方形且比较小,也与他查看到的贺龙印章不符;三是借条中“祖国统一”的说法也不符合当时历史事实,1945年3月还是抗战时期,当时还没有提出“祖国统一”的概念;四是借据中简化字和繁体字混用,很明显的是“条”字,繁体字是“條”,而在1945年,尚未使用简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