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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男子运动场边盗窃财物 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A-A+2014年8月25日10:34红网-长株潭报评论

  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通讯员徐传村)去操场搞锻炼,很多人会顺手把手机钱包放在一旁,这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今年3月至4月间,湖南工业大学(荷塘区校区)操场上就发生了多起财物被盗事件,该校学生还在操场上抓获了一名盗窃者何某。近日,何某因犯盗窃罪,被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警方调查,来自株洲县的何某出生于1985年,小学文化,有过几次案底,2014年1月4日刑满释放。3月至4月间,何某多次进入湖南工业大学,在不少学生眼里,何某看起来像一名大学生。

  4月17日傍晚6点左右,何某来到湖南工业大学操场,趁学生李某某在操场运动的时候,将李某某放在操场边的一个黑色背包拿走,他正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几名该校学生当场抓住。当时被盗的背包内有17元现金和一台价值2639元的三星手机。

  案发后,部分被盗物品被追回并分别返还给了被害人。何某交代,他多次来到湖南工业大学,趁同学们在运动的时候,将手机钱包等财物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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