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台“新13条”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姚学文 周湘云 通讯员 柴凤)今天,在长沙市召开的暑期教育工作会议上,正式公布13条新举措,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在这些举措中,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入学条件、学区范围、入学程序、保障措施等均作了明确规定。长沙市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接受学校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同时鼓励民办中小学接收其入学。
入学条件是,须年满6周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学前教育证明,由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欲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的,凡已在长沙城区小学取得学籍的学生,可就地申请,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同等享受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录取政策。在外地小学毕业后,要求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等资料,到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在高新区务工且居住在当地,则按照高新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
为减轻其负担,举措还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流入地政府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借读费”和与就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长沙:任何学校都不接收“条子生”
・今年城区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
・年底将实现公办园和普惠园占幼儿园总数55%
・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姚学文)今天,长沙市召开暑期教育工作会。长沙市教育局局长王建华宣布:今年开始,任何学校不收任何单位的“条子”,不再设立“空降班”,非正常跨区域择校控制在10%左右。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长沙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优质资源有效拓展。相继启动10所城区中小学新改扩建,及131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并已完成70%,添置学生床位2300多个。新增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等4所中学,城区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基础教育满意度跃居全国第四位,并获批教育部“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
“条子生”、“空降班”,是教育不公平的产物。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王建华承诺:今后将不断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大省示范性中学直接分配公费招生计划比例,减少择校生比例,今年开始任何学校不收任何单位的“条子”,不再设立“空降班”,非正常跨区域择校控制在10%左右。稳妥推进城区“小升初”划片招生试点、英语口语人机对话和考试社会化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全面构建“奖、助、减、免、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无一个家庭困难学生因贫失学。
在学前教育方面,将着力提高普惠程度,力争年底实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55%,以进一步破解城区“入园难”、“入园贵”。改善城乡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城区配套学校建设力度,确保学位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