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讯 (记者 郎清湘)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环保部网站获悉,环保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湖南省以及江苏省的常州市、靖江市将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
据了解,《通知》出台的背景是,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关停并搬迁。关停搬迁工业企业腾出的场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被再次开发利用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中部分重污染企业遗留下来的场地污染严重。
与污染耕地主要影响食品安全不同,被工业污染后的场地如果不经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就直接开发利用,遗留的污染物将通过各种途径长期威胁人体健康,隐患极大。
环保部要求重庆等试点地区要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全过程管理模式。
(原标题:污染场地监管试点 重庆湖南江苏入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