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21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湘潭县某乡村小学57岁男教师何伟,多次猥亵4名未满12周岁儿童。8月2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何伟犯猥亵儿童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案发前,何伟系该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2013年10月份的一天上午,何伟坐在教室讲台上给学生批改作业,8岁女学生小玲将作业送到讲台给何伟检查,何伟趁机将手伸进她长裤内,抚摸其隐秘部位。
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期间,何伟在给学生检查作业及学生午睡时,多次在该小学三年级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地,猥亵三年级女学生小玲、小美、小冰、小文。
女学生回家反映情况后,家长们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涉嫌犯罪,何伟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何伟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悔罪。
法院审理认为,何伟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他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