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百灵辞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4年7月1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肖百灵辞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百灵辞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4年7月1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肖百灵辞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