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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孤儿每人每月获600元生活费 福利院孤儿2000元

A-A+2014年7月7日10:39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江华孤儿按月“拿工资”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邹仪 通讯员 杨丁香 杨继辉)7月1日,对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两岔河乡峻山村11岁孤儿赵小涛来说,是个好日子。这一天,他拿到了县民政局给他发放的600元基本生活费。在他成年以前,每个月他都可以按时“拿工资”。

  赵小涛是个可怜的孩子,3年前母亲患肺癌去世,2年前,父亲又患淋巴癌撒手归西。为此,赵小涛脸上总是布满忧郁,他伯伯把他领回了家。县民政局根据今年的政策,第一时间将其纳入孤儿生活保障范围。

  今年以来,针对社会上有部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儿童、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面临生存难题,江华瑶族自治本着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责任,下定决心做好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面改善孤儿及部分困境儿童的生活状况和成长环境。今年6月,县政府出台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社会散居孤儿可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标准;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可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标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实施,将得到每人每月240元至300元不等的分类生活保障。这是永州市第一个出台此保障文件的县。截至目前,该县共有600余名困境儿童得到了相应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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