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6月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高喜朝)湘潭县男子杨哲自诩重义气、讲感情,为帮朋友李涵讨回“公道”,竟同李涵等人一起将受害人胡某非法拘禁。他的义气没换回别人的尊重,却为自己带来了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的刑事处罚。
2013年1月2日,李涵(已判刑)因怀疑妻子与胡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以胡某欠债为由,打电话给杨哲等人一同去教训胡某。杨哲接到电话后,立即与另外3人(均已判刑)携带砍刀等凶器,找胡某追债。
次日凌晨1时许,5人找到胡某,在李涵的吩咐下将胡某围住,李涵与另一人对胡某采用威胁、殴打的方式,强行将其带上车。随后,他们将胡某带至一偏僻地段,采取言语威胁的方式逼迫胡某跪在地上,提出让胡某拿钱出来解决问题。
之后,李涵安排杨哲开车接应,将胡某控制在一酒店房间内,逼迫胡某拿出11万元钱作为赔偿。当日凌晨4时许,胡某被迫同意事后先期支付李涵5万元,李涵等人才放胡某离开。
经鉴定:胡某头部、面部软组织挫伤,其损伤为轻微伤。事后,参与非法拘禁的5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湘潭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对杨哲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