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长沙5月30日电 记者 阮占江
去年10月来,湖南全省法院共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8件,判处被告人354人。30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湖南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据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兰介绍,2013年至今年4月,湖南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00余件,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2100余人。未成年罪犯中,学生、农民及无业人员占全部未成年罪犯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5.81%、44.3%、32.0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抢劫(743人)、盗窃(481人)、故意伤害(248人)、寻衅滋事(211人)、强奸(97人)等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审判的惩戒功能并不能加以根治。“张兰表示,湖南全省法院为此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建设。其中,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依托人民陪审员创建“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构建帮教网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团中央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资兴市法院依托人民陪审员构建青少年社会管理长效机制,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形成有效互补;并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探索青少年维权案件的受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以少年审判为桥梁,少年法庭为载体,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青少年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原标题:湖南半年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