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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车主撞倒7岁小孩后将其藏到花坛边(图)

A-A+2014年5月30日11:38红网评论

5月29日,湖南省儿童医院,X光照片显示童童(化名)的左腿骨折。图/潇湘晨报记者 陈正

  红网长沙5月30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陈斌)马上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可是7岁的童童(化名)却要在医院里度过。5天前,他在自己家所在的小区玩耍时,被一辆电动车撞成骨折。电动车主将童童隐藏于汽车后的花坛旁,趁机逃走。

  5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小孩出事的长沙新桥小区。大门口、保安岗亭边都张贴了“寻求肇事人”的告示。告示附了两张事发时电动车主的监控图像,并称,“提供信息,家属将酬谢三千到五千元”。

  “当时小孩在和四五个伙伴捉迷藏。”童童的父亲李先生说,监控显示,电动车从外面进来,由南往北行驶,童童由北往南走,突然被撞倒在地。

  “骑电动车的男子将小孩抱到了一边的花坛边,然后迅速离开,进出小区一共花了1分58秒。”李先生说,当时童童在哭,一个好心男子则问了童童妈妈的电话,及时通知了童童妈妈。随后童童被送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发现,孩子“胫腓骨开放性骨折”。

  李先生介绍,警方在努力下,已经掌握了肇事者大量信息,基本锁定了肇事者。“希望肇事者能及时悔悟投案自首,争取取得谅解及协商处理。”李先生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芙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称此事正在调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将按照《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处理。

  [律师说法]

  就此事,资深律师段曼珍谈了自己的看法。段律师认为,电动车主行为属于“见死不救”,情节特别严重,家属可以向当地公安报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如果小孩伤势构成轻伤,则对方构成犯罪,公安可以抓人。如果找不到人,家属也可以找小区。因为对于外来电动车,小区如果没有登记,也有责任。另外,考虑到小孩是未成年人,家属如果疏于管理(也有责任)。”段律师说,如果小孩鉴定不是轻伤,家属也可以进行民事索赔,前提是要找到这个肇事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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