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礼习俗产生矛盾,小周的新婚妻子与他共同生活仅一周左右时间便离家出走,彻底失去消息。苦等两年无果后,27岁的小周最终选择了向法院起诉。近日,湘潭县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酌定女方返还部分彩礼金。 2011年3月,已到适婚年龄的小周经人介绍与比他小一岁的陈某相识,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2012年春节前夕,两人举行了结婚典礼。
不料,在本应欢欢喜喜的结婚仪式上,夫妻两人却因婚礼习俗,也就是婚宴酒水问题,产生矛盾,闹得很不愉快。新婚后近一个月时间里,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周,且紧张的夫妻关系始终未能得到改善。此后,陈某离家出走。苦等两年时间也等不回妻子的回心转意后,小周无奈起诉离婚,并要求陈某返还彩礼75600元。
湘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周与陈某未能正确面对因婚礼习俗引发的矛盾,导致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没有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对小周起诉离婚的要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因陈某在结婚时使用彩礼金添置了相应的陪嫁物品等原因,法院酌定其应返还的彩礼金为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