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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一国家工作人员吸毒 妻离子散获刑1年

A-A+2014年5月5日07:45红网评论

  红网株洲5月4日讯(通讯员 黄熠)5月4日,原本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阳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一脸懊悔的赶到株洲县检察院监所科报到,要求加强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监督。阳某因犯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6天前刚被株洲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罚金2万;并被禁止在缓刑期内吸食或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这次到监所科来是想请检察官们加强对我服刑期间行为的监督,促使我早日戒除毒瘾”,阳某如是说。

  原来,2014年2月,被告人阳某抱着吸着玩玩的心态在“朋友”的“劝解”下吸食第一口毒品后,一发不可收拾,不但自己吸还在家中容留“朋友”一起吸。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吸食毒品,妻子规劝无效后,与其离婚。被判刑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阳某所在单位依法开除其公职。现在阳某家中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在读小学,年迈的父亲也身体不佳,原本日子过得还算滋润的阳某止不住的懊悔,为此阳某痛下决心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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