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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大新规:本校博士不能留校任教 保持独立精神

A-A+2014年5月5日07:48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 研究生、博士生录取时倾向于招收本校学生,学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本校学生,这是很多高校在招生、招聘时都默认的规则。记者昨日从湖南大学获悉,该校近日出台规定,不准本校博士毕业生直接留校任教,以消除学术“近亲繁殖”,保持大学的独立精神。

  “自己学校培养的好苗子当然值得信赖,但我们也看到因此产生的一些问题。”湖南大学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前,学校每年新聘教师中,51%以上来自本校毕业生。这些留校学生一方面没有独立“闯荡”的经历,容易在学术上造成对导师的过度依赖,不利于学术创新。另一方面,过于强调“师承”,不利于学术的“百家争鸣”,容易形成团体主义,从而伤害学术自由、学术平等。从长远来看,制约学术“近亲繁殖”有利于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1月份开始,湖南大学就不再提倡本校毕业生大批量留校。按照规定,湖南大学每年从本校毕业的博士生中遴选8至10名佼佼者,与学校签订助理教授聘用合同。但助教须在海外研究2年以上并通过考核后,方能回校正式上岗。有业内人士分析,近几年,许多高校越来越注重校内学术的“多样性”,不仅开始大量引进国内外的知名学者教学,还通过国际学术交流方式,派遣教师赴国外著名大学进修。可以预见的是,将来毕业生直接留校任教的机会将越来越少。(记者 王娜)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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