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5持枪抢劫案案发现场)
- (大年三十晚上,专案组民警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阳某春。)
- (大年初一凌晨两点,陈恩杰、李彦、袁湘凡等领导率专案组民警赴犯罪嫌疑人肖某东家起赃。)
红网娄底2月6日讯(记者 廖洁)2月6日,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历经一年多的侦查,发生在娄底市娄星区的2012年“11.16”与2013年“12.15”两起持枪抢劫金店案件于2014年1月31日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肖某东与阳某春均已被娄底警方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11月16日19时许,一蒙面男子持枪在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香港卓尔”珠宝店开枪打死一名保安后,抢走价值60余万元、重约1700克的黄金。2013年12月15日20时许,两名蒙面男子持枪在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嘉华婚爱”珠宝店内抢走价值120余万元的黄金、钻戒等首饰。
两起案件的发生都造成了较大地社会反响,社会各界期待警方能早日破案。“11.16”案件发生后,娄底市成立了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历经一年多的侦查,虽然一度陷入僵局,但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弃该案的侦破工作。
2013年“12.15”案件发生后,娄底副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尹华凯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指挥侦查破案工作,并要求专案组力争在春节前破案。湖南省公安厅也派出专家组进行指导,专案组根据现场痕迹物证、作案手段等对两案进行分析判断,确认对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专案组民警历时近40天的不懈努力,通过调查走访、视频分析,确定涟源市七星街镇的10个村为犯罪嫌疑人所在的重要区域。
2014年1月28日,确定涟源市七星街镇的肖某东(男,36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月29日下午在涟源市七星街镇某医院将其抓获。经审讯,肖某东对2013年12月15日抢劫“嘉华婚爱”珠宝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同伙阳某春。
1月30日下午,警方在涟源市七星街镇肖某东岳父家提取了作案工具摩托车一台,并抓获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阳某春(男,34岁,涟源市七星街镇人)。经审讯,阳某春对肖某东伙同其于2013年12月15日抢劫“嘉华婚爱”珠宝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晚,根据对两案的并案分析以及对肖某东的背景调查,专案组民警连夜对肖某东再次开展审讯,肖某东终于承认其于2012年11月16日独自抢劫了“香港卓尔”珠宝店的犯罪事实。
根据肖某东的供述,1月30日,大年除夕,专案组民警连夜赶赴涟源市七星街镇,工作到新年初一的凌晨四点,在七星街肖某东家提取了作案用的五四手枪一把、子弹四发,黄金600余克以及其它一些涉案赃物。
据肖某东供述,其于2006年在缅甸花两万六千元购买了一支军用五四手枪和11发子弹。因赌博欠债产生了持枪抢劫的念头,并对娄底“香港卓尔”珠宝店实施踩点。
2012年11月14、15日,肖某东到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香港卓尔”骑摩托车到“香港卓尔”珠宝店附近后,蒙面、持枪进入珠宝店内,持枪威胁店内员工和保安,因一名保安没有按他的要求“蹲下”,便朝保安开了一枪,将保安打死。然后,他用铁锤将柜台外侧的玻璃砸碎,将柜台内的黄金抢走。
作案后,他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回到家中将抢来的黄金化成黄金饼,分别卖到深圳和缅甸等地,获取赃款50万元左右,一年多的时间,赃款被他挥霍一空。
2013年5月,肖某东在广东深圳打牌时认识了涟源市七星街镇田湖村人阳某春,阳某春因债务问题与肖某东一拍即合,决计抢劫金店。
之后,肖某东便准备了刀子和一把仿真枪,10月份两人从广东回到涟源市七星街镇,分别到新化、娄底城区的金店踩点了解情况。
12月15日晚,肖某东和阳某春两人从七星街镇骑摩托车到达娄底市区氐星路“嘉华婚爱”珠宝店附近后,两人蒙面并戴头盔进入珠宝店内。肖某东持五四手枪、阳某春持仿真枪威胁店内员工,阳某春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店内柜台玻璃砸烂,两人合伙将店内的部分黄金及钻戒抢走,价值120余万元。
两人逃离现场回到肖某东家后,肖某东将作案用的衣服、头盔、仿真枪等物品焚烧,并将部份金器化成金块,于12月17日独自开车前往云南、深圳和缅甸等地销赃,共获得赃款40余万元。在深圳肖某东分给阳某春4.5万元,所得赃款被两人用于还债及生活开支。
目前,案件还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