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一征拆中队长获刑14年
本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黄戌娟 刘兆云)湘潭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原征拆中队长朱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65万余元。昨日,湘潭县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其中,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朱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造征地拆迁补偿资料的方式,分6次从湘潭天易示范区套取征拆资金近50万元,个人分得赃款24万元。
(责任编辑:UN644)
原标题:湘潭县一征拆中队长获刑14年
湘潭县一征拆中队长获刑14年
本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黄戌娟 刘兆云)湘潭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原征拆中队长朱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65万余元。昨日,湘潭县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其中,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朱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造征地拆迁补偿资料的方式,分6次从湘潭天易示范区套取征拆资金近50万元,个人分得赃款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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