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讯(记者 李佐 通讯员 吕建)聚众堵塞交通要道,造成数百台车受阻无法通行长达6小时,致使两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之后又发现案中案。2014年1月9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临湘市詹桥镇人李甲 (化名)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堵塞交通要道威胁政府
2013年6月1日16时30分,临湘市詹桥镇分水村下屋组村民李逸(化名)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S301省道自临湘市桃林镇往詹桥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詹桥镇分水村分水坳地段,李逸因未注意行车安全,车辆侧翻行驶方向右侧边,造成车辆受损、李逸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逸的叔叔李乙(化名)及亲友赶到事故现场。临湘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派员赶到现场调查处置。为了找政府部门出侄子李逸的安葬费,李逸的叔叔及李逸哥哥李甲商量,用车停放在省道上,并将李逸尸体停放在路中间,给政府部门施压。当时造成数百台过往车辆不能通行。
邀集 “混混” 妨害民警执行公务
为了给政府施加更大的压力,李甲又要好友李晨(化名)从岳阳市区邀集10余同伙携带砍刀来帮助闹事。此时,镇、村干部和公安民警组织李逸的亲属协调。要求其将横停公路上的车辆等物,从S301省道上的移开疏通交通,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处理。但李甲等人不听劝阻。
此后,李晨找来的人乘车准备离开。民警将车拦住,不让车走。李甲、李晨等人便持刀威胁在现场执法的民警。在此过程中,民警李海雄脖子被划伤,朱涵喉部被掐伤。
当临湘市公安局政委邓可杰率多名民警赶到现场后,李甲等人才逃离现场。至此,S301省道被堵塞6个小时之久,被堵车辆数百辆。直到6月2日凌晨才疏通。
案中有案 逃跑后容留他人吸毒
6月2日凌晨1点多,警方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此后李晨、李甲等先后于2013年6月15日至同年7月23日被警方从临湘市和岳阳市抓获归案。李甲等人落网后,办案民警通过对李甲等人审查深挖,又挖出其容留他人吸毒案。
法院说法:被告人李甲、李晨等聚众在交通要道上设置障碍物,阻断交通,造成交通堵塞。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采取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