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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推广普通话不妨给方言多留点空间

A-A+2014年1月6日09:20齐鲁网评论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中,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业内人士表示,综艺节目主持人将首当其冲成为规范对象。(1月5日新闻晨报)

  在广播电视节目中要求讲普通话,这对规范广播电视节目行为、推广传播普通话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目前地方广播电视节方言泛滥的现实情况下。不过,笔者以为,推广普通话还需给方言多留点空间。

  众所周知,方言是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它传承千年,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尊重方言,其实就是对地方文化的一种尊重。地方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方言,其目的有二:一是展现亲民形象,使广播电视节目与地方听众、观众更能融洽;二是迎合,不管地方听众、观众是否接受,生搬硬套,盲目跟风使用方言。如果属于前者,相信方言的魅力确实能帮助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达到“双赢”目的,但如果属于后者,恐怕就难免不有味同嚼蜡的感觉了。

  当然,作为人与人之间交流沟通的工具,普及普通话确实很重要。但作为蕴含着浓厚地方特色的方言,也应被保护,二者并不矛盾。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是否使用方言,除新闻类等节目需做出强制性规定外,其他不妨交有地方听众、观众决定,这样既达到了推广普通话的目的,也实现了对方言的保护。

  不过,在为方言使用留有一定空间的同时,为更好推广普通话,强制性规定不能仅停留在广播电视领域,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各级学校的教师、作为各类文化娱乐单位的演出人员等都要强制规定使用普通话,唯此方能确保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使普通话推广与方言保护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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