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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原房产局干部帮造假者骗贷170万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6月9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浏阳一烟花公司老板,已经将房屋抵押给农村商业银行,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他联合住建局干部,利用伪造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取得建行的170万元贷款。浏阳警方昨日通报了这起骗取银行贷款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11年12月份,浏阳市建设银行到浏阳市公安局报案,反映一企业贷款已无力偿还,经审查其贷款的资料有异常之处。

  浏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孔某、卢某抓获。经查,2007年6月份,孔某任某烟花公司法人代表时,公司已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但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 和土地使用证,均已抵押到浏阳市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贷款。为了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孔某到长沙火车站附近,找人伪造了被抵押的两证。而后,孔某找到烟花 公司某股东的儿子卢某,要求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卢某在浏阳市房产局(现更名为浏阳市住建局)工作,明知孔某利用假证骗取贷款,考虑到父亲是股东,还是替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孔某利用卢某为其办理的证件,在建行取得贷款170万元。

  2009年7月份,孔某还了20万元,申请未归还的150万元贷款进行转注续贷。在申请续贷过程中,卢某再次为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取得续贷贷款150万元。但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目前还有100余万元贷款无力归还,直至东窗事发。

  目前,孔某、卢某均被浏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张琴江 实习生彭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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