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何某应聘进入一皮具公司任出纳。2012年的一天,何某从工厂外出时,工厂保安在其包内搜出公司的纸板、设计图样等物品。皮具厂厂规中有一条,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皮具厂就此以为依据,解除与何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何某不承认,表示其包内图纸和纸板是个人物品,其是想利用业余时间为自己制作袋子。因为何认为皮具厂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雇合法,不需赔偿。
【律合劳动法专家点评】由于纸板、设计图样对皮具厂而言,属于商业秘密,而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非常重要,单位保护商业秘密,不一定要等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实质侵害后才能向泄密者主张权利,对于员工一些可能导致商业泄密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惩罚。且厂规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因此公司解聘何某于理有据,解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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