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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市民交房款逾80万半年未见购房合同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9月18日11:19【评论0条】字号:T|T

    编者按

    交了80多万的房款,购房合同都没见一张,怪业主傻还是怪开发商奸?楼上楼加盖成风,“大家都这么干”,没人问起,谁都睁只眼闭只眼;买房建房,怪状不穷,究竟谁在放任?究竟谁该负责?希望有关部门不再沉默。

    本报9月17日讯  “花了80多万买套房子,竟然连合同都没看到,房产局也没备案!”今天下午,担心房子另卖他人,长沙市韶山路井湾子城南故事家园业主邓先生决定和其他业主一起向开发商讨说法。 

    按理说,业主买房时,都会与开发商签下一份购房合同,而合同也将被送到相关监管部门备案,但城南故事家园的很多业主付款已经半年了却一直拿不到购房合同,而开发商给出的回复很简单:“资金短缺。”

    今天下午,邓先生和十几名业主来到售楼部为自己维权。  “我们之前来过了,答应周一给答复,今天是来要答复的。”情绪激动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都是今年4月份在城南故事购房或定房的业主,但直到今天仍然拿不到购房合同。今天已经是第三次来找开发商协商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却避而不见。直到业主打110报警,销售经理张芳才解释称,“业主购买的是期房,而现在交房的是现房,开发商必须到银行办理一些手续,而在这段时间里没办法和业主签合同,就没法去房产局备案。”

    随后一名自称代表开发商的胡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在银行积极办理期房转现房的手续,但这需要资金。开发商目前资金短缺,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签合同,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去办理合同备案。”

    与邓先生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十几名交了首付款或定金的业主。林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已经交了18万多元的首付款,同样拿不到合同也无法在房产局查询到备案。“开发商不与我签购房合同,那些交了定金的也不退款,这样的开发商太缺德了。”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林锐新 戴罗鑫

    部门说法

    长沙市房产局:将介入调查

    邓先生告诉记者:“没拿到购房合同,开发商却让我们收房。这种没有合同没有备案的房子谁敢要啊,就算搞好装修住进去了这房子都不一定是自己的,我真担心开发商拿钱跑路。” 

    随后,在记者的陪同下,业主们来到长沙市房产局试图查询自己房子的相关信息。结果十多名业主中仅一名业主查到了有购房的网签记录。对此,长沙市房产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约见开发商了解情况并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两次还不能解决,我们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房·闹剧

    屋顶加盖“楼上楼”,4层变6层

    专家:遇到地震随时会倒塌

    街道办:违章建筑立即停工拆除

    本报9月17日讯  为了扩充房屋面积,业主动起了歪脑筋,在楼顶平台上私自加高两层盖成了“楼上楼”。今天本报接到市民反映,位于长沙市高桥大市场附近的新塘垅小区内,部分业主在楼顶上加盖违章建筑,原本是4层的楼房,一下变成了6层。

    楼顶惊现“楼上楼”

    上午9点钟,记者来到了市民林女士反映的高桥大市场附近的新塘垅小区,小区的第1栋到第10栋,原本都是4层高的安置房,可是记者在现场看到,几栋楼房的楼顶上,正在动工给房子加高,运石料、挑砖头、抬钢管,楼顶上工人忙得不可开交。

    “大家都是这么弄的”,对于记者的质疑,现场一名工人不耐烦地说。

    除了第3栋外,正在违章加高楼层的还有2栋、5栋、6栋和7栋,有两栋楼层的外墙已贴好瓷砖,“楼上楼”已经基本成形。

    “住宅楼加盖楼层会造成房屋基础变形,产生严重不均匀沉降,”湖南大学建筑工程学教授周进表示,在1至5年的时间内,房子会出现窗体挤压变形,过梁挤压受损,外墙与加盖部分连接部位开裂等现象。“要是遇到龙卷风和地震,大楼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街道办责令停工拆除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到了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和友谊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工作人员马上赶到了现场对在建违章项目进行了制止,并对私自在楼顶修建违章建筑的业主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友谊社区负责人杨立坤告诉记者,当年1至10栋的规划是4层平顶房,业主以租赁房屋为主要经济来源。为了扩充房屋面积增加收入,不少业主打起了建违章建筑的歪主意。

    “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当然属于违章建筑”,杨立坤表示,社区将会大力协调,促使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加强社区的规范化管理。

    ■记者 张浩   实习生  陈俊筱  摄

    住房·烦事

    交房3年,五百户人的“两证”还没影

    本报9月17日讯   近日,湘乡市教师新村·东山雅苑的部分业主联名向本报投诉,该小区交房3年多了,可开发商因欠缴税款,迄今没将业主的房产证、国土证办下来。

    湘乡市教师新村·东山雅苑共有房屋18栋,现有住户504户、数千人,系湘乡的一个大型小区。

    小区业委会主任魏祝松说,小区一期是2009年7月交的房,房产证、国土证由开发商代办。“购房款、契税、办证费等,我们一分钱不少交给了开发商,但‘两证’至今都没有办好”。期间,他们曾多次催办,但开发商总是以“政府给我们的承诺未兑现”为借口,或以“正在办,再等等,就快办好了”等托词来拖延。

    魏祝松说,这3年多来,业委会成员无数次奔走于湘乡十几个部门,但“两证”的事情一直拖着。

    湘乡市教师新村·东山雅苑的“两证”为何至今没办好? 湘乡市房产局介绍,开发商福森公司在向该局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中,至今还欠缺契税、营业税纳税凭证(一期),二期没有申报任何资料,按规定不能进行登记,所以暂时还不能给业主办理房产证。■记者 刘晓波

    买房·普法

    “订”与“定”不分

    2万元打了水漂

    本报9月17日讯  今天上午,吉首居民邓文隽拨打本报热线反映,9月8日出差来长沙时他在火车南站的某个楼盘看了一套房子,当时签了一份合同,交了2万元的“定金”。这个周末,他又看中了位于湘江边的另外一个楼盘,他觉得这个楼盘性价比更高。在这个楼盘签了合同后,他去之前的楼盘退钱,对方却称交的是“定金”,没法退。

    交的“订金”居然是定金

    邓文隽9月7日来长沙出差,朋友请他陪自己去买房。“他当天是去交房款。”朋友一个劲地夸这个楼盘地理位置不错,具有投资价值。一直计划在长沙购房的邓文隽被鼓动着签下一张合同,交了2万块钱,认购了一套房子。

    9月15日,他来长沙,家人建议他多看几个盘。在城北转了一圈后,一家人相中了湘江边的另外一个楼盘,当时便签了合同。昨天,一家人到火车南站的楼盘去退钱,置业顾问告诉他,9月8日签的合同是“认购协议”,交的钱是“定金”,如果邓文隽不买这套房,2万元钱是不会退的。“他当时也说的是订金,我以为只是预订的,不买就可以退。”合同上确实写着“定金”,打电话咨询律师朋友后,得知这钱没得退,邓文隽傻眼了。 

    违反“定金”就是违约合同     

    “根据邓文隽这种情况,如果合同上写明了是‘定金’,那就没法要回了。”湖南广济律师事务所程恒双律师表示,合同里面明确写的是“定金”,就相当于是违约金,2万元是要不回的,如果是写的是“订金”的话,则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2万元。

    “近年来,关于定金和订金的纠纷很多。”程恒双律师提醒,如果市民从双方签订的合同里面找出了对方没有达到的条款,或是这个楼盘的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还是可以依据法律手段要回定金的。

    ■记者 李琪  实习生 朱莹 杨芳 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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