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禁烟要有处罚措施
昨日晚上,记者来到韶山路桔园小区的一家网吧。虽然网吧的墙壁上有明显禁烟标志,记者走进去还是闻到一股浓烈的烟味。记者问网吧老板,知不知道现在网吧要禁烟,老板说:“我们早就要求禁烟了,也有禁烟标志,但别人不听,我们也没办法。”
陈女士是一名泡吧爱好者,她说,每次从酒吧回来,总是满身烟味。对于酒吧禁烟,长沙魅力四射酒吧董事长李志说,酒吧里有劝烟员,但顾客一定要抽,他们也没办法,“现在明确要禁烟,我肯定赞成,这是好事。”
记者随机对10位市民进行采访,7位市民认为禁烟只有劝阻还不够,应该要有处罚措施。
7类公共场所
1.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就餐场所面积大于150平方米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
2.理发店、美容美发店,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汗蒸馆、足浴、婴儿泳馆等。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含网吧)、歌舞厅、音乐厅。
4.体育健身场所、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城市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县、乡、镇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以及运送旅客的飞机、火车(含地铁)、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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