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于安全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尹忠东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尹忠东为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段海波为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彭友元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

  尹忠东的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段海波的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