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长沙市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曙光,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浩,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有富,副调研员陈和俊违规收受礼品、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陈曙光违规收受市质监局原副调研员、市食检中心原主任彭新凯(另案处理)以及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局长卢荣秋(另案处理)以拜节为由所送红包礼金和“和天下”香烟、“茅台”酒等礼金、礼品共计2.4万元;王浩违规收受彭新凯和卢荣秋以拜节为由所送红包礼金共计5000元;李有富违规收受彭新凯和卢荣秋以拜节为由所送红包礼金共计5000元;陈和俊违规收受彭新凯和卢荣秋以拜节为由所送红包礼金共计6000元。陈曙光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王浩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李有富、陈和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缴廉政账户。

  2.浏阳市招投标办原副主任罗娟等人违规操办生日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娱乐开支问题。2017年2月8日晚,罗娟在浏阳城区某酒店操办40岁生日宴,设宴5桌,邀请了同事、朋友等32名亲戚以外人员参与(自费宴请,未收受礼金)。当晚罗娟继续在浏阳城区某歌厅开两间包房唱歌娱乐。市招投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王建成(与罗娟同一天生日)知晓这一情况后,提出一起安排大家唱歌,费用由其支付,罗娟没有反对。在唱歌娱乐过程中,某工程承包商李某某通过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张磊得知王建成庆生事宜,并主动支付当晚唱歌娱乐费用4490元。因违反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罗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王建成受到记过处分;张磊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罗娟、王建成退还李某某相关费用。

  3.岳麓区天顶街道城管办主任李雄等人违规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7年2月4日(工作日)中午,李雄组织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协管员等一行10余人到位于望城区白箬铺镇光明村的协管员黄春山家中吃午餐,期间7人共饮用白酒1瓶。李雄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参与聚餐并饮酒的黄春山等其他6人均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4.长沙县黄花镇鱼塘村支部委员黄金辉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2月19日,黄金辉的孙子黄某某的满月宴在长沙县黄花镇某酒店举行。在此之前,黄金辉采取手机群发信息、口头邀请的方式,邀请他人参加其孙子满月宴,其中包括部分本村和外村的村、组干部,本村村民、企业老板等。满月宴当天中午设宴16桌,有非亲属人员17人参加,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8600元。黄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5.芙蓉区陶家山社区城管协管员卢东城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2月15日下午5时,卢东城在辖区内完成巡逻任务后,未按街道办事处和陶家山社区相关要求将城管巡逻车停放至指定地点,擅自驾驶巡逻车到家中接其儿子一起到芙蓉区荷花路某餐馆参加朋友家庭聚餐,并将巡逻车停放在餐馆门口,饭后卢东城又驾驶巡逻车将其儿子送回家,随后驾驶巡逻车执行公务。卢东城受到记大过处分。

  6.宁乡县巷子口镇巷子口社区党支部书记谭小玲大操大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2月4日,谭小玲在巷子口镇家中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共开设酒席45桌,收受礼金46650元,其中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35150元。谭小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7.浏阳市葛家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政协联络处主任柳建成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柳建成违反廉洁纪律,以计划生育工作开支为由在葛家镇财政所违规报销私人住宿、餐饮费用17957元,同时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柳建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长沙市第十九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长沙市第十九中学通过收取择校费设立“小金库”,违规用于发放加班费、交通补贴和工作餐费等,共计支出9.24万元。该校校长周艳红、校党总支书记周成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费用全部予以追缴并上缴财政。(长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