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5月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湖南湘潭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禁酒令”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岳塘区红旗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苏新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违规用公款报销烟酒费用问题。2016年11月1日下午,在红旗街道开完项目调度会议后,苏新与同事一起用工作餐,苏新消费了1瓶百威啤酒和1包芙蓉王香烟,烟、酒和餐费消费338元,费用在街道财务报销。2016年11月12日上午,苏新和同事因公务加班,中午工作用餐消费了啤酒和白酒,酒和餐费共计222元,费用在街道财务报销。2017年4月,苏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塘区纪委要求苏新退赔相关违规报销费用。

  2。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城市管理站在工作用餐时违规消费酒水问题。2017年1月14日,和平街道城市管理站在城市管理卫生明检考核后安排了工作用餐,该城市管理站负责人李勇、“双创”办副主任兼城管站报账员李红英和执法中队队员、社区干部、物业公司负责人、居民代表参加用餐,物业公司保安在工作用餐消费了酒水,包含百威经典3瓶,小郎酒2瓶,哈尔滨冰纯白啤3瓶。酒、餐费合计1076元,费用在街道财务报销。2017年4月,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红英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和平街道要求相关当事人退赔违规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