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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政府违规建楼堂馆所被通报 相关干部被处分(2)

A-A+2014年8月26日07:07京华时报评论

  ◎问题3

  十堰市房县违规建设办公楼。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房县县委书记沈明云,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庆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给予房县政协副主席张富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时任县长朱光洪、县纪委书记王家波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问题4

  湘潭市政府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湘潭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杨英杰和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伯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正良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市政府办公室行政保卫科科长唐志辉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湘潭市副市长杨广进行诫勉谈话。

  ◎问题5

  榆林市米脂县违规新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

  陕西省榆林市纪委给予时任米脂县委书记姚宏,米脂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登,县工业园区党委书记兼县财政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发展改革局原局长(已离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标题:5地违规建楼堂馆所被点名通报)

  (编辑: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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