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
南县整改办公用房利用模式值得推广
如何防止在整改办公用房的工作中产生“新的浪费”,做大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在南县,我们看到了盘活资产化零为整、归并重组的“一盘棋”,为其他地方利用腾退办公用房做出了示范。
一个单位清退的办公用房够另一个单位使用的,将其迁至合署办公。搬迁单位原有办公用房有使用价值的,及时投入使用;没有使用价值的,及时拍卖或做其他相应处理。通盘考虑,合理调配,办公用房既能得到充分利用,清退的办公用房也能集中成片,方便处理和使用。这种做法能够让多余的公共资源进入市场,进行有效的利用。
溯源
控制楼堂馆所禁令重申多年
事实上,对于政府部门兴建楼堂馆所的限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中央已多次三令五申: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此后,1997年、1999年、2003年、2007年、2009年,中央多次下文强调管控“楼堂馆所”。更有学者分析指出,从2009年起,几乎每年中央的文件都会涉及“楼堂馆所”一词。
■据南方都市报
声音
超标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
“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而越是基层,越是要直接面对群众,为群众服务,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建设豪华办公楼,这会在百姓当中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可想而知。”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
“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逊于‘三公’乱象。一些地方领导带头“清房”可以降低改革阻力,但要长效遏制,核心仍在于监督与惩戒。”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本报综合
互动
省纪委进一步畅通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举报渠道,对违规使用和建设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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