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省高院昨日召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况。
省高院副院长张兰介绍说,2013年至今年4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00余件,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2100余人。未成年罪犯中,学生、农民及无业人员占全部未成年罪犯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5.81%、44.3%、32.0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抢劫(743人)、盗窃(481人)、故意伤害(248人)、寻衅滋事(211人)、强奸(97人)等犯罪较多。
全省法院对各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尤其对拐卖、虐待、遗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均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惩处。半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8件,判处被告人354人。
昨日,省高院还发布了2014年湖南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件,其中包括被告人曾星明猥亵儿童案。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曾星明在任职嘉禾县某小学教师期间,利用任数学老师之便,以上课时女生不专心听课为由,在课堂上先后对被害女学生雷某、雷某某、邓某、刘某某等多人实施猥亵。嘉禾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曾星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