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省直机关均已设立相应的廉政账户,一季度各级廉政账户的红包礼金上交款总额达1300多万元。廉政账户的设立――
筑起廉政“防火墙”
本报记者 乔伊蕾 刘文韬 通讯员 郑亚邦
“5910”,“我就要廉”。
去年12月,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省、市州、县市区统一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5910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到目前为止,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纪委均已设立相应的廉政账户。
5月15日,省纪委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廉政账户的开设,为我省廉政建设增添了一道 “防火墙”。
“烫手的山芋”有归处
今年春节前夕,岳阳市许多干部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礼金礼品。您可以将收受的红包礼金存入5910廉政账户。”
“这是个好事。”岳阳市某机关公务员陈某对此拍手叫好。他说,节日期间常有一些朋友登门拜访,偶尔会送红包或者土特产之类。虽然婉言谢绝,但来访者经常把东西丢下后马上就走了。令他为难的是,如果特意退还,怕伤情面;如果按往年的惯例,交给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由单位纪检官员陪同交给市纪委,又略显“张扬”,会引起一番议论。于是,这些礼金红包成了“烫手的山芋”。
廉政账户的开通,让这些“烫手的山芋”有了归处。2月12日,陈某按照有关要求,来到离家不远的工商银行,通过“本人姓氏+身份证号尾数6位”的方式将今年春节期间收到的红包礼金,存入了5910廉政账户,并取得了相关凭证。
“设立廉政账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拓宽礼金的上交渠道,促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时、便捷地上交那些当时未能拒收、事后又难以退回,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的礼金,从而更好地促进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3年12月,省纪委、省监察厅专门印发《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市州、县市区统一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5910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廉政账户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按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目前,全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在全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上交红包礼金。
堵住“边退边收”腐败漏洞
以前曾有一种现象,一些干部一边收红包一边上交,但往往是“收大的交小的”,或者行将“东窗事发”时才匆匆补交,以此逃避党纪国法追究。
为避免这种情况,我省廉政账户明确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必须自收礼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将现金实名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或者如实登记、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个人上交的礼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应建立工作台账,在15日内将现金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不在规定期限内上交的,经查实后,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具体办理交款时,省直机关单位的存入省廉政账户,市州、县市区的存入本人所在的市州或县市区廉政账户。如果是个人,需要用真实姓名或者“本人姓氏+身份证号6位尾数”;如果是单位办理本单位、本系统人员的登记上交款,需要使用本单位、本机构的规范名称或登记上交人的姓名。
为确保廉政账户的信息安全,消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上交红包礼金的顾虑,省纪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纪检监察机关批准,不得查询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只存不取,所存资金每季度一次集中结算缴入同级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也不可能截留、挪用廉政账户资金。
“设立廉政账户对于促进我省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范礼金登记上交,以及倡导拒收拒送礼金,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级廉政账户的红包礼金上交款总额达1300多万元,其中,各市州、县市区的廉政账户上交款1010多万元。特别是就省直机关单位而言,2013年全年上交的红包礼金是204万多元,而设立省廉政账户后,仅今年1至4月,省本级上交款401万元,超过了去年全年。
继续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省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纪委将从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和查究问责等几个方面着力推进廉政账户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对廉政账户的设立目的、意义、适用对象等具体内容的宣传,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廉政账户的知晓度和红包礼金上交的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消除心理顾虑,切实做到洁身自好、廉洁从政。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州、县市区廉政账户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整体推进全省各地工作。同时,加强对省直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红包礼金登记、上交工作台账,及时、全额上交礼金。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暗访,对明察暗访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公款送礼以及违规收受礼金不在规定期限内上交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