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路“硕鼠”是如何分肥的)
2014年3月20日,王茂文受贿、串通投标、刘光东行贿、串通投标案在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年过5旬的王茂文是湖南怀化市溆浦县人,1982年从溆浦县公路段技术员干起,后升至湖南高速公路投资集团下属的湖南尚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上建设”)负责人,成为湖南高速公路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角色。
与此前落马的湖南省交通系统众多高官相比,王茂文案涉及金额微不足道,但该案却有着说明书般的指示效果,让公众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众多龌龊勾当逐渐清晰。
盘算
2009年6月,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广投”)投资的醴茶路土建工程即将招标。
醴茶高速是湖南株洲醴陵到茶陵的一条高速公路,全长105公里。
2008年10月,湖南省政府委托省交通厅,将醴茶高速、浏醴高速等8条高速公路的建设作为BOT项目(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记者注)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业主。
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管理班子。
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广投”中标了醴茶高速工程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迅即指示,要求高广投到醴茶路“土建工程”项目上中两个标,好为高广投赚点钱。
对此心领神会的一些“内部人”,从中看到了谋取私利的机会。
时任高广投董事长、湖南醴茶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彭曙、高广投总经理胡浩龙与王茂文商定,由王茂文、刘光东(时任溆浦县国税局低庄分局党支部书记,聚诚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挂靠五家公司参与醴茶路土建工程内定由高广投中标标段的投标,刘光东出面代表众人具体操作,而彭曙则负责确保代表个人利益的公司通过资格预审,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比例来分工程做。对于将来产生的利益,四人商议平分。
彭曙曾在王茂文被任命为醴茶高速总监的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彭的计划,王全力推进。
面临挑战的,是看上去严格的招投标程序。2009年6月,醴茶高速开始土建工程、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土建工程一共分15个标段。彭、胡、王三人看中的,是起诉书所指控的醴茶高速11标。
规定的招投标程序是:业主单位醴茶高速公司就醴茶高速工程项目欲招标的情况向湖南省高管局、湖南省交通厅汇报,经同意招标后,由湖南省交通厅基建处、招投标办公室组成评标委员会(包括专家组、行政监督等),由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单位报名,专家组出具具体的资格预审意见。
专家组出具的意见(或结论)须由业主单位层报湖南省高管局招投标办、工程处、分管工程建设副局长、局长审批,再报经湖南省交通厅基建处、招投标办公室、监察室,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厅长、厅长审批。
资格预审后,通过预审的单位参加正式的投标报价,再由专家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及候选中标人,再按资格预审阶段所需的程序,层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就予以确认。
王茂文的方法是,通过其情人联系了湖南陆通公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龚志鹏,龚志鹏答应组织挂靠多家公司代其投标。
然而,由于王茂文的身份不宜直接联系龚志鹏,出面跑腿的活儿,交给了刘光东来组织。刘光东和龚志鹏约定,由龚志鹏垫付因组织公司投标产生的费用。
很快,从彭曙那里传来消息,高广投在醴茶路上的两个内部中标标段为1标、11标。早已准备妥当的龚志鹏立即组织了安徽建工等五家公司投11标,并垫付全部投标费用。
然而,根据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领导的原定计划,高广投需要组织公司围标1标和11标两个标段的工程。
为绕开这块绊脚石,彭曙找来当时借调到高广投、负责代表高广投组织公司到醴茶路投标的陈某,称陈组织挂靠的公司不足以围中两个标,要求陈某只负责组织公司投标1标,放弃投11标;并以11标内定为由,劝退了其他闻风而来意欲投标的公司。
起诉书称,在彭曙的干预下,使2009年7月上旬,报名11标资格预审的仅有6家公司。等到了2009年7月中旬,通过11标资格预审的四家公司全部是王茂文、彭曙安排的“自己人”。
变招
就在一切都安排到位,彭曙、王茂文以为可以稳赚一大笔钱之际,一个意外事件让局势急转直下,险些露馅儿。
起因是2009年9月,可能听到风声的冯伟林突然过问彭曙关于高广投在醴茶路上中两个标段的事,这让彭曙如坐针毡。
检方调查显示,为避免被冯伟林识破醴茶高速土建工程的11标段已经被人实际控制的真相,影响到自身利益,彭曙开始琢磨让高广投下属的宏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公司”)收购11标。这样,如果局长冯伟林再来过问,他也可以宣称,11标还是让高广投中的标。而私下,他们可以让宏源公司支付受让费而获利。
此时,通过11标资格预审的四家公司投标产生的费用约为百万。彭曙决定,宏源公司以不低于450万元的价格收购全部投标资质。
彭告诉了王茂文这一想法,并预计彭、胡、王3人每人可以分得100万元。
在法庭上,王茂文说,他当时感到非常担心,因为要宏源公司收购11标,意味着“事情闹大了”。
然而,他已经骑虎难下。
两人商定,从醴茶高速土建工程11标上分割出来5000万元的工程另作安排。
于是,一方面,王茂文将11标要转让给宏源公司的情况,通过刘光东告知了龚志鹏,要龚志鹏准备好人选,代表温州交建、安徽建工等4家公司来谈判。龚志鹏即安排安徽建工湖南公司副总朱某等人分别代表通过11标预审的4家公司,并将安排好的联系人员名单通过刘光东,辗转交给了彭曙。
彭曙则将该名单交给了湖南省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工作的龙勇。为确保计划得到落实,彭曙找到时任宏源公司负责人,要求宏源公司将11标收购下来,并指示具体操作找龙勇联系。
迫于压力,该负责人只得照办:由宏源公司以450万元的价格收购11标全部投标资质,同时从11标段上分包5000万元的工程给投标单位施工;并确定分割下来的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
至此,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分肥
2009年10月上旬,经彭曙、胡浩龙决定,高广投通过其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走账,借给宏源公司450万元,用于收购11标。
在扣除107万元投标费用后,龚志鹏将剩余的343万元分150万元、193万元两笔,于2009年10月23日、28日,付到刘光东的建设银行账户上。
获利的300多万怎么分?起诉资料显示,刘光东就此征求了王茂文、胡浩龙的意见。胡浩龙提出,要拿其中的300万元炒股,剩下的钱交给刘光东处理。王茂文表示没有异议。
与曾在政府部门任职,对于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熟悉的彭曙不同,有过多年高速公路建设经验的王茂文意识到,“这个钱会很麻烦”。
不久,刘光东在长沙银行开设了账户,再将钱分两笔打到了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账户上,然后将该账户的银行卡、存折交给胡浩龙控制使用。
胡浩龙依言将300万元投入了股市及他和彭曙控制的其他公司,而刘光东将43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及其他个人开支。
2010年4月,刘光东以急需用钱为由,通过王茂文将该笔300万元从彭曙和胡浩龙处借走,并将其中270万元用于偿还他人的债务。
倒卖围标工程的收益有了安排了,而几位湖南高速公路建设的大腕对于当初安排分割的那5000万元工程并未罢手。
王茂文的要求,是承揽这5000万的工程,要上交10个点的好处费,众多觊觎者为此四处奔波。
2009年11月,王茂文决定将11标上的5000万元工程交给龚志鹏施工,熟悉内幕的失利者旋即开始举报。
2012年年底,王茂文一案由湖南省直纪工委移送湖南省检察院。2013年2月5日,湖南省检察院决定对王茂文予以逮捕。同年2月27日,长沙市检察院将此案交给长沙县检察院办理。检方查明并指控王茂文涉嫌受贿、串通投标罪,另一犯罪嫌疑人刘光东涉嫌行贿、串通投标罪。
王茂文受审的3个月前,彭曙、胡浩龙、王茂文的上司,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贪腐一案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法院开庭审理。媒体报道称,冯伟林及其家人通过控制招投标、转包工程、倒卖标段牟利3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