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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10大案例

A-A+2014年3月13日09:07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许英)在今天召开的“3·15”新闻通报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会长阳芳华通报了2013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10大案例。     

  这些案例是:望城县篡改标签销售不合格啤酒案、岳阳市未经行政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益阳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怀化市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邵阳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衡阳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常德市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进口预包装案、郴州市销售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案、娄底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长沙市制售假海蜇案。    

  从通报的案例看,目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情况依然严重,作假手法不断翻新。如2013年5月,长沙市工商局根据举报信息,联合市公安局食安监管大队,对某市场生产经营假冒海蜇丝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现黑作坊经营者江某在其租赁房屋内生产由海藻酸钠、明矾等食品添加剂和工业氯化钙加工而成海蜇丝,通过自己租赁的门面并联合其他门面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假冒海蜇丝405公斤,违法原料175公斤。涉案的6名销售者被工商部门依法处以19.27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涉嫌犯罪的部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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