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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要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不放“开门炮”

A-A+2014年2月7日09:59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本报2月6日讯(记者 陈永刚)2月7日是上班第一天,又恰逢大年初八,以往不少单位、商家都爱放上一大挂开门鞭炮,图个热闹喜庆。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该市今年发布《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明确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放“开门炮”。 

  《通告》要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导他人放弃燃放行为。春节长假结束上班的第一天,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希望中央驻长及省直单位积极响应,共同维护省会城市环境卫生。对确有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市民和门店业主,在确保安全、文明、卫生的情况下,在相对集中的地点规范燃放,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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