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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不占优补优一律不批地

A-A+2014年2月6日08:28中国国土资源报评论

  湖南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近日召开,明确了今年的10项工作任务,其中,关于“没有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一律不予批地”的政策要求,让人眼前一亮。

  会议要求,湖南各地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没有耕地占用计划的、没有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一律不予批地;切实保障全省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等各类合理用地需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达标率100%;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调查监测,研究制定湖南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积极筹建不动产登记局,探索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完善农村宅基地取得、分配、管理和退出办法,决不允许城镇户籍人口赴农村买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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