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决定调整12项行政审批项目,新增2项行政审批项目。
此次调整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文件精神。调整的12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合并11项行政审批项目,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入“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下放的1项行政审批项目是“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实施机关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到了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新增的2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和“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实施机关为省级广电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