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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规定公园及历史建筑内私人会所一律取缔

A-A+2014年1月5日16:09新华网评论

  长沙市烈士公园“会所门”事件引起市民普遍反感。长沙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整治“会所歪风”,规定全市范围内的公园、历史建筑内一律不准开设私人会所,已经开设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民对公园、景区、历史建筑内的“会所歪风”一直深恶痛绝。去年12月底,有市民举报长沙市烈士公园花卉班内暗藏豪车云集、富人扎堆的私人会所,园林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并勒令该会所关停整改;2011年12月底,位于岳麓山核心景区的“麓山沁园”也被群众举报是供富人一掷万金、奢侈享乐的“顶级会所”,随后被有关方面勒令整改并对公众全面开放。

  针对市民强烈反感的“会所歪风”,长沙市纪委规定,在公园、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一律不准建设和改造面向特定人群服务的私人会所;已经开设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真正将公共资源还之于民、用之于民。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到私人会所进行;凡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转嫁摊派等。党员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一律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根据通知要求,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将加强监督执纪,开展明察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园林、文化等部门将针对管辖范围内的私人会所进行清理、整顿;工商、税务等部门也将于近期对全市范围内的私人会所开展执法检查,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记者刘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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