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静)省纪委昨日印发《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并提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纪律要求。《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监督和查处不力的,也要进行严肃问责,一并通报曝光。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党政机关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通知》还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变换名目、手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