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及兄弟情义,没有报案但签署《备忘录》
为顾忌兄弟情份,王勇云没有选择报案,而是和王新云、王华云于2012年5月29日在王勇云位于商丘奥林匹克花园公司会议室里,签署了一份《备忘录》。2013年8月18日,“南通王玉云”把这份《备忘录》公布于微博上,其大意为:
1、南通丽都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都是大哥王勇云的,因非法处置,王华云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举报陈兵及南通一方工贸有限公司合伙诈骗丽都酒店的犯罪行为。
2、王勇云愿意提供取保候审的担保,争取对王华云的宽大处理。
3、王勇云答应在追回的公司资产中,给二位弟弟各伍佰万元,给妹妹一百五十万元,作为他们的养老生活费用。
4、讲清了兄弟间的经济关系:即甲方大哥王勇云独立投资在商丘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岳阳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恒彬新型墙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铃瑞绿化园林公司的所有资产与乙、丙方即王新云、王华云无任何关系,由我独立承担一切债权债务及资产收益。
并未自首 岳阳状告王勇云
随后,王新云、王华云赶回江苏如皋后,并未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是在2012年6月8日赶到湖南岳阳,状告王勇云“侵吞其资产”。
王新云及王华云在湖南岳阳与大哥王勇云的纠纷,红网之前有所报道,在此不再赘述。
据王勇云的分析,他两个弟弟之所以不去投案自首,而是赶赴岳阳,把2004年公司变更股东的陈年旧事扯出来,无非有两因素:1,投案自首要蹲监狱,他俩承受不了;2,2004年,湖南云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有瑕疵,他们想钻漏洞,告倒大哥,就可免受牢狱之灾。
今天下午,记者致电王华云,接电话的是其儿子,他对父辈之间的纠纷“不太知情”,不方便做任何评述。此后,记者再致电王新云,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但记者从其亲朋戚友口中,得到了有关王新云、王华云的有关故事。
“王新云、王华云和我是很好的朋友,很客观的说,老二(王新云)是不想做事,没能力,老三(王华云)是想做事,没能力。”今日,和王新云、王华云从小玩到大的如皋人洪小建如此评述,他闲时也要和这兄弟俩“打打牌”的。
洪小建还称,王氏家族在南通的威望很高,王勇云事业遍布全国,在南通颇有影响力,而两位弟弟能力自愧不如,很有自卑感,有时见到王勇云会绕路走。他俩能赶赴岳阳,状告王勇云,“应该后面有人在指使”。
“王华云和王新云卖了酒店达几千万,应该有钱用了,为什么还要去状告老大呢?”王氏三兄弟的老表丛为群对老二及老三贱卖酒店一事知情,他如此反问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