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原靖州规划局局长因滥用职权、受贿被判六年

来源:红网2012年9月17日15:06【评论0条】字号:T|T

   原标题:原靖州规划局局长陈维全因滥用职权、受贿被判六年

  红网靖州9月17日讯(通讯员 杨春)9月17日,由湖南靖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靖州县规划局局长陈维全滥用职权、受贿一案,靖州县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价值17万元的房屋一套及赃款3万元。

  经审判查明:在2007年11月至2011年9月期间,陈维全在担任靖州县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人防部门审批意见的情况下,违 反法律法规,为县城部分商品房开发项目发放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流失;同时对规划验收放任不管,对违章建筑没有依法处罚,给 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陈维全在“天和家园”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该项目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该项目股东之一的屠维杰(因行贿并案审理,一审被判处其有期徒刑 三年,缓刑四年)所送的价值17万元的房屋一套,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案发后,被告人陈维全在被靖州县纪委“双规”期间,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收受贿赂 的房子已被依法扣押。

  靖州县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点击阅读更多更新湖南新闻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