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毅
半个月后的中秋国庆长假,全国小型车辆 将首次被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9月12日,湖南实施细则公布。记者昨日了解到,今年8天的长假湖南高速公路将少收费近2亿元。有专家表示,国庆中秋长假的 免费通行政策之所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公众希望以此为契机,推动高速公路收费改革。
黄金周湖南车主将享2亿元免单
日前出台的湖南实施细则基本以交通部9月5日下发的紧急通知为参照,在通行时间、通行方式和通行范围等方面与交通部要求大体一致。
地方政府的“印钞机”——这是高速公路留给公众印象最深刻的标签。此次国务院出台的免费新政被看做“撬动高速公路收费的坚冰”。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曾经做过计算,重大节假日,一个省收费公路的每日收费额为3000万~5000万元,几个重大节假日加在一起大约为6亿元,全国近200亿元。
对这个数据,记者昨日求证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去年全年全省高速公路收过路费约90亿元。如果按照365天计算,日均收费约2460万元。按照这个数字,今年中秋和国庆期间,意味着8天假期全省将少收近2亿元,让利于民。
记者从长沙周边高速公路某门户收费站了解到,该收费站日均车辆通行量2万台左右,重大节假日近3万台,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量占大部分。今年首次实施免费后,自驾游的积极性被调动,日均通行量很有可能会超过往年。
公众希望公路收费有更大改革
“从长沙到张家界的话,一趟大概可以省下400多元。”市民刘先生打算国庆出游,他说,虽然在整个旅费中400元算不得大头,但公众多年对公路收费改革的呼吁得到了回应,让我们有了更大突破的希望。
刘先生的想法并非少数,有评论认为,公众对于免费新政得到积极实施热切期盼的背后,是希望多年来难以得到有效治理的高速公路超期收费,能够有改观。
但目前全国通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建设模式,以及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等问题,却是造成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深层次体制机制原因。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政府还贷公 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的收入,必须缴入国库,除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外,必 须用于公路建设。实际上,早在交通部1996年颁布的《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中就有类似规定,转让方获得的转让公路经营权收入,首先用于偿还被转 让公路经营权的公路建设贷款和开发新的公路建设项目。
专家称现行建设模式不适合全国
这意味着,转让公路经营权收入可以用于新的公路项目建设,这就为利用转让公路经营权收入进行资本运作打开了大门。许多饱受诟病的超期收费高速公路都是通过有偿转让经营权,变更经营主体,从收费还贷公路变为经营性公路的。
“统一还贷”被理解为,一条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在还清自身的贷款后还可以继续收取通行费,全省高速公路贷款是一盘棋,所有的高速公路贷款全部还清,才可能停收通行费。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只适用于收入水平高、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因为这类地区通过收过路费可以还贷,不适用于收入水平低、人口密度低的中西部地区,因为这些地区能收到的钱较少,难以还贷。
专家认为,按照规定,即使收费还贷公路变为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也不能超过20年,政府应该旗帜鲜明地执行这一规定。当初贷款情况、这些收来的通行费花到哪里了,都该给公众一个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