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14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刘玮)日前,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转发人社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部署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指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要引导广大职工理解当前企业面临的困难,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与企业携手共渡难关。要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劳动用工问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延长假期、复工复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劳动者工资待遇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指引,规范企业用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风险监测,主动研究劳动关系运行中的新问题,并做好社会回应。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加强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的用工监测,重点排摸本地区企业受影响情况和企业应对措施。要制定应急方案,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对发现的劳动关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