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武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消息

  11月2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龚武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政治攀附,与多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利;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武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贪欲膨胀,滥权妄为,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帮助、纵容亲属插手工程项目敛财,搞家族式腐败,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龚武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龚武生简历

  龚武生,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湖南新田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1月至1989年12月,任双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1989年12月至1997年3月,历任道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委书记;

  1997年3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永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娄底市委书记;

  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历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