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开辟安全生产许可特别通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服务,保障防疫物资生产安全。

  开辟安全生产许可特别通道。依据相关规定,我省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授权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生产、扩产防疫物资的,在接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授权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达的命令和决定后,即可进行生产。如果企业确因原料采购、产品销售需要提供合法证照的,由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实后直接办理相关证件。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模式”。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省重点联系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一企一案”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方案,委派专人负责指导企业科学安全生产,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专家团队,为辖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