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门新闻网

  原标题:石门县永兴街道发生一起殴打未成年人事件

  记者从石门县公安局获悉,2016年12月15日晚,石门县无业人员马某(女,16岁)因石门县思源学校学生闫某(女,14岁)与向某(男,14岁,思源学校辍学学生)在QQ上聊天致其恼火,便心生报复的念头。2016年12月16日16时许,马某邀约社会无业人员刘某庆(女,15岁)、姚某(女,16岁)、卓某某(女,14岁)、傅某某(女,14岁)等人等候在石门县思源学校门口,将放学刚走出校门的闫某拦截,并强行带至石门一中附近河边一条简易公路上,抢走闫某的手机,采取逼闫某下跪、扇耳光、脚踹、棍击的方式对闫某进行殴打,致使闫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后,姚某向闫某强行索要100元“车费”、“辛苦费”,闫某在姚某等人的威逼之下,从其奶奶手中拿了25元钱,到石门一中附近某小吃店交给姚某等人。整个殴打过程,被刘某某用卓某某的手机录下3分30秒视频传播到网上。

  截止12月17日1时,涉案7人已到案4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