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扶贫网

  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

  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现将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资金将于近期由省财政厅下达,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资金直接下达到县市区;未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资金下达到市,由市级下达到县市区。

  本批次资金的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其中,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的要求,统筹整合使用本批次资金;其他县市区的项目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由县市区扶贫办商财政局联合审批或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精准使用资金。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并按时上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统计表及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拨付及支出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