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县公安

  原标题:衡阳县警方成功侦破“11.11”故意杀人案

  日前,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快速反应,成功侦破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利迫于警方追逃压力无处可逃,最后畏罪自杀。

  11月11日下午4时许,衡阳县公安局台源派出所在协助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刑侦大队、雁峰派出所寻找11月4日一起失踪案件时,在台源镇永明村陈冲组“鸭婆嘴”山上发现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被害人为罗某(女,31岁,雁峰区人),死亡时间在11月4日。

  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技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及法医鉴定为他杀。该队立即展开命案侦破机制,在雁峰分局的配合下,成功锁定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男,49岁,雁峰区人)。

  随后,该队组织精干警力全力追捕,得知刘某利于11月8日离家出走躲藏,侦查发现刘某利还在衡阳市区活动的可能性大,于是向湘江沿岸各公安机关发布了协查通报,同时积极做好嫌疑人家属工作,敦促刘某利投案自首。

  11月14日上午8时许,刑侦大队接到雁峰公安分局环城南路派出所电话,称在衡阳市蒸水河边发现一具男尸,与协查通报上的刘某利相似。该队民迅速联系法医及刘某利家属到达现场,经家属辨认及法医鉴定,死者正是“11.11”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利。至此,“11.11”罗某被害案正式告破。

  目前,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