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党员干部“双11”不能任性买和卖!

“双11”临近,你是不是早就列好清单、填好购物车,准备“买买买”了?

除了警惕各类购物陷阱,下面列出了这6大注意事项,如果你是一名党员干部,“剁手”之前必须要知道!

不能在上班时间“买买买”

2014年“双11”时,浙江永康市少数公职人员因在上班时间参与“双11”网购被查处。

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在上班时间不务正业,不仅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更损害党和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不能动用公款“买买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能公款私用。在进行网购时,千万不能打单位的“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