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幼女被逼卖淫 其母劳教决定被撤销

各方热议

  • 人民网:是法治湖南从“媒治”走向“法治”的一个起点
  • 从“人治”到“媒治”,无疑是一大进步。或许,“媒治”可以解决个案,但它不能包打天下。现实中,很多时候“媒治”推动后的结果只是当事部门的危机应对,甚至公关式处理。这种情况下,当人们把公平诉求、正义实现仍更多地寄托于媒体,让人情何以堪?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更愿把湖南对“唐慧连环案”的处置,看作是打造“法治湖南”的一环,看作是从“媒治”走向“法治”的一个起点。而相信“媒治”还是“法治”?选择“媒治”还是“法治”?这正是衡量一个地方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详细]
  • 叶和平:唐慧案凸显法治力量和人文关怀
  • “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也是法治社会的公平原则。唐慧一事一经曝光,湖南政法委即刻派出调查组,同时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目前,从对唐慧的处理来看,不存在依法纠正问题,而是人性关怀至上。[详细]
  • 新华网:把围观的“鸭梨”化成法治“冻梨”
  •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但是在不少地方,现实却是司法、信访程序频频失灵,大V转发,网友围观,律师介入,媒体呼吁,组织调查,民间纠错程序却屡屡奏效。“上访不如上网”其实是对法律权威和法治社会的最大讽刺。[详细]
  • 唐慧被撤销劳教 是法治而非舆论的胜利
  • 事实上,省劳教委复议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因而采取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并做出“可以不予劳动教养”的复议决定。这表示,撤销劳教并非就等同于肯定唐慧因不满判决而数度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就是正当合法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虽不外乎人情,但任何时候,政府机关涉及公民权利的任何决定,都应当依法并遵循法律程序来进行,而非一味顺应舆论呼声。因此,所谓的“放人”是舆论的胜利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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