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逼卖淫幼女身体状况不好
■ 对异性仍有心理障
■ 不知母亲唐慧被劳教
6年前的乐乐是一个聪明活泼、爱画画、爱弹琴的小女孩,希望(她)妈妈能够早点出来,陪伴她、安抚她,让她淡忘过去,重新快乐地生活。
——唐慧丈夫张辉
昨日下午,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已经受理了唐慧劳动教养案的行政复议。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11岁幼女乐乐(化名)被诱骗、强奸并卖入色情场所。在随后的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直到当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近日,乐乐的母亲唐慧因不满法院判决结果上访被劳教,全国舆论也因此一片哗然。
行政复议已获受理
昨天是唐慧被劳教的第七天,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和胡益华已经正式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永州市劳教委2012年8月2日作出的永市劳决字〔2012〕第8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恢复唐慧的人身自由。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昨日发布消息称,记者从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得消息,行政复议已于8月8日受理。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乐乐上月四次发病”
乐乐的父亲张辉(化名)对妻子被劳教的遭遇十分无奈,但他目前最担心的还是自己的女儿。
时至今日,乐乐的生存状况引起大家的关注。悲剧发生后,乐乐的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她已经基本丧失了生育能力,还染上了性病。她今年快17岁了,被寄养在亲戚家读高中。
中青报记者叶铁桥在微博中透露,他近日和张辉联系。张辉说乐乐的身体一直不好,7月发病四次,家里又没钱看病,乐乐多次想自杀,跟妈妈说不如死了算了,让妈妈再生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