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匡玉 通讯员 李钢彪 唐平)5月上旬,涉嫌逃税8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被依法逮捕。此案是《刑法修正案(七)》颁行后,该市侦破的第一起特大逃避缴纳税款案。
衡阳市公安部门查明,2007年12月,林某以当地一家建筑企业委托代理人身份与衡阳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同承建项目,再以其在深圳的一家投资公司与衡阳一家建筑企业签订合同,确定该项目工程实际由林某负责承建,项目税金由林某负责缴纳。该项目自2008年开工至2010年12月,林某管理的项目部共收到衡阳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付工程款2.19亿元。在税务部门多次催缴并采取相关措施后,林某仅缴纳各项税费331.36万元,逃避缴纳税款828.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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