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特约评论员蒋璟璟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对湖南高校职称评委“开房收钱”事件进行了回应:承认刘一兵教授在201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已终止其评审专家资格。出人意料的是,举报教师竟因此次举报而受到了同行的埋怨。一位女同行带着哭腔对举报教师说:你当一辈子讲师不打紧,现在评委被你折腾得调换了,我们的红包白送了,一年的辛苦白费了……
“开房收钱事件”继续发酵,涉事人刘一兵命运亦急转直下。真可谓,断了财路、毁了声誉!但即便如此,公众所淤积的愠怒,仍旧难以消弭。积怨难消、揪着不放,诚是因为高等教育兹事体大,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腐败,都必须接受最严厉的事后惩戒。惟其如此,之后的种种“反思”,才可具备前提性的真诚。
“职称”是对某人在某领域专业能力的评测,平庸之辈借“送钱”上位,潜在的“衍生之恶”令人后怕:一方面,“买得”职称,“低能”教师便可藉此晋升到较高的职位。而后个体能力之缺憾,便会转化为高校运作之隐忧,甚至导致显见的损失;另一方面,不公平的评审流程,注定会产生逆向的激励。“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是,道德自律者离场、败德沉沦者成势。
围绕“高校职称评选”,某些评委以手中权力寻租,从市场思维出发审视,实是因为“职称”具备极高的价值与附加值。在既有的体制格局下,“职称”既非简单的能力评测“定语”,亦非单纯的荣誉称号,而是参与不同层面资源分配的“入门许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对应于不同的地位、福利、资格……明乎此,在很多人看来,“买职称”当然是无比合算的买卖。
透过“开房收钱”一事,公众有理由揣测,买卖职称的交易黑市,某种意义上,已成现实存在。当学人的职业耻感消弭,买卖职称、抄袭论文、走穴捞金,皆有了共同的病灶。当然,此类宏大的言说路径俯拾皆是,诸如“高校行政化、监管不力云云”。斯言固然有理,却也有意无意忽略了,某些个性化的诱因。以“职称买卖”为例,一个重要却少被提及原因或许是,学术自治体发育不彰,职能者垄断一切。
学术自治体,大致是指以“学科”为筛选条件,学人基于相互认同形成共同体。在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内,行政部门的角色,大致会被大大弱化。“学术自治体”,是理所当然的评审主体,因之权威裁断力以及公信力,往往最有资格鉴定某人的研究、任教能力。对于高校职称评审,必须明确,一个临时拼凑、成员复杂、即时解散,难以为结果负责的“评委会”,远不及一个稳定的、具备极高荣誉感的学术共同体来得靠谱。
哪怕从效率角度出发,哪怕从预防腐败的角度考量,在职称评选中,职能者的身份重塑,也迫在眉睫!更多给予学术自治体空间,更多参考它们的判断、更多收束操控一切的冲动。和一切公职部门的使命一样,教育管理者当恪守自我的职责边界。这,倒不是一句“去行政化”那般抽象,而是起码的尊重问题——术业专攻,唯有学人有资格“评审”学人,此类分工应该彻底。继而,哪怕“组织”评委评审,也是值得再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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